1、接受政府、企事业单位、其他组织和公民的聘请,担任常年或者项目法律顾问;
2、接受经济、民事、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,担任一审、二审及再审程序诉讼案件的代理人;
3、接受当事人的委托,担任在中外仲裁机构进行的仲裁案件的代理人;
4、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,提供全方位的非诉讼法律服务;
5、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及近亲属的聘请,为其提供法律咨询,代理申诉、控告,申请取保候审;接受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,担任辩护人;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、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,担任代理人,参加诉讼;
6、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,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。 |